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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座谈会

榆林检察 2022-06-19

为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,实现有效惩治犯罪、强化人权司法保障、提升诉讼效率、化解社会矛盾、减少社会对抗、促进社会和谐的立法本意,让人民群众收获实实在在的安全感,7月30日,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座谈会。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张旭东主持,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高永颖,刑一庭、刑二庭、速裁中心全体员额法官受邀参加了会议,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、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、检察官助理参加会议。


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张旭东


会上,检法两院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过程中量刑建议的提出、量刑建议的审查与采纳、量刑建议调整和被告人认罪认罚后上诉、速裁程序、文书送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,与会法官、检察官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,并提出了中肯的建议。大家一致认为,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效果很好,减少了社会对抗,节约了司法资源,实现了政治效果、社会效果、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。


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高永颖


高永颖表示,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体现了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,是符合国情、人民群众欢迎的好制度,检法两院要加强沟通,转变司法理念,尊重认罪认罚量刑协商,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,健全完善认罪认罚量刑协商制度与庭审实质化的衔接机制,把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程序关,做好量刑建议书、判决书的释法说理。



张旭东强调,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,检法两院已经达成一致的,要尽快形成制度机制,推进落实认罪认罚改革。现阶段检察官作为提出量刑建议的责任主体,存在经验不足等问题,因此,在办案过程中要善于总结经验,必要时向办理过类似案件的法官了解、沟通、请教,提升量刑建议水平。检察机关要发挥好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,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,积极主动、准确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,该严则严、当宽则宽,让人民群众享受到这一制度的“利好”。

来源: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

文字:薛莹  照片:政治部宣教科

编辑:薛蓉蓉 校对:秦栓栓 黄彩霞 审核:闫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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